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在70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不断累积、水环境形势复杂多变的进程中,四川始终珍惜大自然的特殊恩赐,立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牢固树立“上游意识”,落实“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采取了一系列探索性、创新性措施,扎实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牢牢守住了长江第一道岗,确保了一江清水浩荡东流。
70年探索与开拓,水污染防治工作迈入新时代
四川素有“千河之省”之称,境内有湖泊1000多个、冰川200余条,大小河流近1400条,水资源总量共计3489.7亿立方米;四川96.5%的面积属于长江流域,占整个长江流域面积的27%,长江上游干流金沙江和主要支流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的源流均在四川;四川是长江上游水量增加最主要的区域,全省地表水资源约占整个长江水系径流量的1/3,三峡库区80%的水量来自四川。保护好四川水生态环境对长江流域和整个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德阳市什邡市穿心店磷石膏堆场整改后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四川历史源远流长,正是由于水资源天赋异禀,千溪聚黄河,百川汇长江,因水而起、因水而兴,江水润泽造就了天府之国,这一切都与治水息息相关。四川最早的治水历史,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大禹治水,随后又有鳖灵治水、李冰穿二江、文翁穿湔口、高骈改府河的五次治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从1952年“一五”规划时期开始,四川就强化防治水土流失,开展污水净化等基础性水生态保护工作;1976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全省性环境保护会议,拉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序幕;1984年2月,在第二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上启动环境监测站建设,水环境质量的概念开始形成;1989年7月召开的第三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上,省政府与成都、自贡等6市签订了第一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水污染防治责任首次明确交给了地方人民政府;2004年,发起了“拯救江河,还一江清水”攻坚行动,对岷江、沱江等流域开始了第一次全面系统整治和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注四川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2018年2月在四川视察时,明确要求四川要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让四川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水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有序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力推动四川水污染防治迈入新时代。
坚持用好“五个力量”,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
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水中,根子在岸上。近年来,我们充分结合四川水污染的主要特点,运用好“五个力量”,找准症结、精准发力、出手见效。
发挥河(湖)长的力量,逐步形成从“九龙治水”到“一拳发力”的水污染防治总体工作布局
突出流域污染防治“一盘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将水污染防治的“分散治理”变为“协同治理”,实现河(湖)长从“有名”到挂帅出征,从积极巡河护河到系统治河,从部门联动到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强化河长制的领导,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总河长,20位省领导任10条主要河流省级河长,先后巡河巡湖30次,召开现场会30余次,强力推动河湖治理任务落地见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所有湖泊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把重要的天然湿地、水库、渠道等水域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不断夯实责任落实,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共10万余个岗位,由7万余人担任,实现了各类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全省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44万余次,查找河湖问题46万余个,落实整改40余万个。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遂宁圣莲岛打造后
依靠科技的力量,加快形成“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的水污染治理新局面
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四川水污染成因复杂、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必须依靠科技治污,找准污染源、科学制定方案、狠抓措施落实,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四川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规划,明确不同时期、地区、流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绘制清晰的路线图、作战表,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上下“一盘棋、一根线”。二是强化科技攻关,针对四川特有的总磷污染突出问题,从工艺和过程上进行源头控制,实施工业冷却水专项整治行动,专项重点整治岷江中游有机磷农药企业,探索研发了一系列国内先进的总磷治理技术,对德阳等地开展磷石膏渣场综合整治,有效扭转了岷江、沱江总磷严重超标的局面。三是强化“借智借脑”,在啃沱江流域这块“硬骨头”上,率先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签订了厅院合作协议,组建由19名院士和专家组成的顾问团,成立沱江研究所,既用“国药”也用“川方”,对沱江等重点流域把脉会诊,科学治水。
发挥资本的力量,推动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水污染防治长效投入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入的钱绝不能省。四川不断完善投入机制,统筹中央、省、市、县各级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打好政策和资金“组合拳”,破解资金短缺这个“老大难”问题。一是有效推进PPP项目,按照“全域统筹规划、全市统一打包、投建营运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打包方式,增大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仅内江市、自贡市就分别筹措项目资金60亿元、58亿元,推动地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强化政府资本引领,每年统筹资金30亿元并安排地方债券30亿元,用于支持各市(州)以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方案给予了大力支持。三是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激励,每年出资2亿元在赤水河流域与贵州省、云南省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在沱江流域出资10亿元作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资金,对岷江、沱江、嘉陵江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考核,产生生态补偿金14.5亿元。
运用管理的力量,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水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参谋部和主力军,始终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的职能,“首做监工、辅做帮工、不做长工”,最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强化水环境容量管控,将排污许可制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通过重点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方式削减主要水污染物,仅“十三五”以来四川重点工程减排量化学需氧量15.65万吨、氨氮1.89万吨。二是狠抓督查检查,紧盯冬、春季枯水时期,在岷江、沱江、涪江、渠江等重点流域通过夜查、暗查、突查、驻点查等方式开展强化督查,对违法排污企业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提升监测能力建设,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草、卫生健康、气象8部门的监测站点,形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其中水环境监测点位1万余个,建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298个。四是保障重要流域生态基流。加快3000余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积极探索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建立,在沱江流域开展了专项试点,仅2018年就累计向沱江流域补水11.4亿立方米,有效促进沱江流域水质改善。
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日干乔大沼泽
凝聚法治的力量,加快构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四川紧盯法治建设不放松,加快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强化环境监察执法、打通部门联合执法壁垒,切实筑牢水污染防治的法律防线。一是加快地方法律法规制定,制定颁布了《四川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条例,编制《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不断丰富完善四川地方保护法规标准体系。二是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充分运用雷达、无人机、无人船、视频监控、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实施“全天候+智能化”执法,扎实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三是加强环境司法保障,探索建立生态环保警察,设立生态环保法庭,形成生态环境与公检法机关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联动机制。截至2019年初,四川已建立39个专(兼)职生态检察机构,设立81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和36个环保旅游派出法庭,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49件,办理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86件,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已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8年四川省水环境质量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全省87个国家考核水质优良断面数从2016年的63个增加到77个,水质优良率从72.4%提升至88.5%,高于国家考核目标9.2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四川省2020年优良水质比例81.6%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数从5个减少至1个,占比从5.7%降低至1.1%;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9年上半年,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全省87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的有77个,占比88.5%,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高于国家考核要求(80.5%)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断面0个,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优于国家年度考核要求(2.3%)2.3个百分点。
始终做到“五个坚持”,水污染防治经验来之不易
四川水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充分体现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干与不干大不一样、真干假干大不一样、主动干被动干大不一样,充分说明全省上下认识提高了,问题找准了,方法找对了,措施落实了,招法见效了。我们既收获了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探索了不少的管用招法,也积累了不少的宝贵经验,这都值得加倍珍惜、长期坚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系统完整,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四川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上游意识”,主动扛起“上游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了全省工作方向正确、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只有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方向前进,保持定力、真抓实干,以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的韧劲保护生态环境,坚守住阵地,巩固好成果,才能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维护长江生态安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坚持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为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奋斗目标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四川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始终践行党的宗旨为民解难题,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督察利器的最大效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实现了沱江、岷江等一些重点流域“小河清、大河净”的目标,提供了更多干净饮用水、生态农产品等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只有进一步借势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就是惠民、利民、为民的根本出发点,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防止反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把标本兼治推进绿色发展作为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攻方向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四川围绕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统筹全省城市群、产业发展、交通设施和生态功能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80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0.45%,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出台《四川省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全省产业结构、城市结构、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方式正在逐步形成。但总体来说,现阶段采取的治理措施多数还是“治标”的,治本之策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只有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落地,牢牢守住水环境质量底线,在深层次上下大功夫、动大手术,从长远上来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污染物排放,才能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有效解决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城市生态空间、人民生活空间得到优化
坚持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抓手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四川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在西部地区率先开展生态省建设,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在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有山皆绿、重点补绿、身边增绿。2013年以来累计新增营造林超33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不断加强脆弱地区生态修复,2013年以来累计治理岩溶土地4022平方千米、石漠化土地1126平方千米,累计恢复退化湿地约1.1万公顷,湿地保护区总面积达342万公顷,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但依然还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的问题,只有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才能有效形成结构整体稳定、环境质量良好、服务功能健全的水生态系统。
坚持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核心
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来讲,环境质量改善是核心,是衡量工作的最终标尺,是每个老百姓都非常关心的重大民生。四川紧盯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企业,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五个攻坚战,加强水污染治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不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始终坚持一毫克一毫克地抠、一个断面一个断面地守、一条流域一条流域地控,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全省环境质量创近年来最好水平。但依然还存在区域性和流域性污染问题突出、治理能力保障支撑不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只有始终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继续发挥好“五个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才能还老百姓更多的清水绿岸、鸟语花香。
水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稍一松劲就会反弹,退一步就有可能前功尽弃。四川下一步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十大主要河流、重点小流域以及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这“一根主线”,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抓好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力争再经过10年的艰苦奋斗,全省水环境质量实现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法定责任
健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制度,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倒逼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责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善河(湖)长制督查、交办、巡查、约谈、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地方机构改革,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凝聚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打好几个标志性的水污染防治战役
加强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打好碧水保卫、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长江保护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志性战役。开展重点小流域挂牌督办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施琼江流域治理攻坚行动,继续抓好沱江、岷江、涪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泸沽湖、邛海等良好水体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进一步集聚科技创新力量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优势,瞄准水污染防治关键难题,整合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强化联合攻坚,提高防治科技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等突出问题。
健全督察执法监管体系
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大环境污染惩治力度,强化司法协作,依法开展涉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建立健全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协作、适用法律政策疑难复杂问题会商等机制,及时依法严厉惩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破坏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水生态修复系统保护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实施湖库富营养化防治,加强内源污染控制,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持续提升河流湖库自然生态自净能力。建立健全嘉陵江上游、赤水河流域、泸沽湖等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实施绿化全川行动,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恢复河流、湖泊、重要湿地的自然联通。(于会文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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